构成舞蹈形式美的基础和创造舞蹈形式的物质材料是人体。这是舞蹈与其他艺术形式最重要的区别所在。虽然有不少艺术形式(特别是舞台表演艺术形式)都是由人去表现、去创造的,但它们的物质材料并不都是意义上的人体。话剧的主要表现手段是语言;音乐的表现手段是人的歌声和人演奏的乐器;虽然绘画和雕塑有时是以人体为表现对象,但它表现的只是静态的人体,而且它们是以色彩、画笔、刻刀和纸、布、泥、石等为物质的载体和表现手段。在诸种艺术中只有舞蹈艺术是以人的擎全拿垮为物质材料来创造艺术形象的艺术形式。对舞蹈艺术而言,舞蹈者既是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作和表演的创造者,又是展现创作意图、担负艺术传达职能的表现工具,同时又是使审美者直接欣赏到的审美对象。人体对舞蹈艺术是如此的重要,所以闻一多先生说:“舞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实质、最强烈、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它是真正全体生命机能的总动员。正因为舞蹈是人体动作的艺术,创造舞蹈美的物质基础是人体,所以舞蹈演员在创造舞蹈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同为艺术表现者,舞蹈演员不同于戏剧、歌唱、电影演员的是,舞蹈演员除了通过手势和面部表情外,主要是依靠动作、姿态、步伐及整个身体的律动来传情达意、状物抒情。法国舞蹈家诺维尔(Jean - Georges Noverre ,1727^-1810)曾经形象地把编导比作画家,把舞台比作画布,而把舞蹈演员比作画笔和颜色。也就是说,舞蹈演员的整个身躯都是她(他)表达特定内容、创造艺术形象的工具。所以,要想创造出生动的舞蹈美,必须先选择和锤炼出一个足以能肩负起艺术创造任务的人体,犹如只有牢实的地基、坚挺的钢架,才能建造华美壮观的大厦一样,人体美是构成舞蹈美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